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班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一所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和特色鲜明的高校,已基本形成法学特色突出,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系依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而设立的、专门负责我校MPA专业学位教学及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务实、兼容、自强、创新”的院训,以丰厚的科研成果和优秀的教学水平构成我国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研和教学的一方重镇。我校MPA教育中心正是以此为基石,并深度结合法学学科优势,整合其它相关学科,打造出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
一、本班的特色与优势
1、专业独特:我校为国内唯一开设政法管理、立法与公共政策、党务管理等专业的政法院校。致力培养机关领导与后备干部。
2、先上车后买票:学员免试入学,先学后考,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则自动转为正式统招研究生。
3、自主划线:我校拥有全国联考自主录取划线权的复试课目自主命题权。
4、首次曾加MPA联考考前辅导,并纳入到正常教学当中,解决申硕联考的英语难题,大大提升学员申硕能力。
5、政策支持:人事部文件规定,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专业学位证书之后,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6、师资雄厚:由法大教授导师执教,另聘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充分感受中国最高政法教育学府的学术魅力。
7、证书权威: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规定学分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解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社会调查等系统化的教学培训过程,结合我校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使学员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本科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四、学习方式、年限及学费
1、在职攻读,每学期集中授课或周末授课 学制一年3、学费10000元;考前辅导和资料费另收,报名费200元
2、招生名额 50人/班 择优录取
五、招生专业 1、行政管理 2、立法与公共政策 3、政法管理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党务管理
六、课程设置
附件一
1、必修(核心)课,共9门,要求修满20学分。
2、专业方向选修课,由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
3、共同选修课,最低应修满8学分。
4、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即以所学的公共管理理论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进行撰写,选题必须紧密联系当代公共管理的实践,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充分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现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能力与技巧。
八、报名方法
1、提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寸个人免冠照片四张)。
2、审查录取: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
(提示: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九、交费方式
1、银行汇款: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帐号:801114995608094001(附言:MPA核心课程班)
2、邮局汇款: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新一楼3-203 收
十、咨询电话
电话:010-62270062
传真:010-62229365
联系人:王老师 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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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教育。具体说,MPA是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正是基于专业学位的以上学科特点,使其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MPA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发展迅猛,并得到党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附件一:
一、课程设置
必修(核心)课(共9门,要求修满20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学分) 公共管理应用英语( 4学分) 公共管理(3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3 学分) 政治学(3学分) 公共经济学(3学分)
行政法3学分 定量分析方法 (3学分) 信息技术及应用(2学分)
专业方向选修课(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
1、行政管理方向:
公共行政理论(3学分)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3学分) 组织与人事(3学分)
2、立法与公共政策方向:
公共政策(3学分) 公共政策设计与评估(3学分) 立法理论与立法技术(3学分)
3、政法管理方向:
政法管理理论与实务(3学分 )政法系统绩效评估(3学分) 司法改革(3学分)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3学分) 公共部门劳动关系(3学分) 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3学分)
5、党务管理方向:
政党与选举(3学分) 政党理论与当代中国政党政治(包括港澳台部分)(3学分)
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3学分)
共同选修课(最低修满8学分,主要提供以下课程)
宪法与宪政(2学分) 公共伦理 (2 学分) 社会保障(2学分)
电子政务(2学分) 政府法制监督(2学分) 政府绩效评估(1学分)
现代调查理论与方法 (2学分) 公产管理(2学分) 决策理论与方法(2学分)
非营利组织管理(2学分) 政府公共关系 (2学分) 公共危机管理(2学分)
领导策略与领导艺术(2学分) 公民权利与政府 (1学分) 管理信息系统(MIS)(2 学分)
此外,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也可以结合合作单位的行业工作特点,设置部分针对更强的课程。
二、部分授课师资
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
张桂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朱维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
杨 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
田为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MPA中心副主任。
李程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MPA中心副主任。
潘小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俊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建川,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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