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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各单位纷纷提出创建学习型单位的活动。我校积极配合这一创建学习活动,为满足全面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对中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特面向公 检 法 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班,为在职人员提高学历水平,并为具有本科学位的在职人员不脱产获取法学硕士学位创造条件。

二、项目优势

   1、最权威的专业师资、高品质的专业课程.
授课教师主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他们中有学界泰斗,有学科带头人,高品质的课程,既保证学科知识相对全面性、系统性、理论性,也强调其前沿性、针对性、实务性。
   2、全市第一家申硕重点班,增加申硕英语辅导课程,从一开始就瞄准申硕的目标。大大提升学员申硕能力。一般学员申硕困难主要集中在英语上,强化英语训练,势必大幅度提高申硕率.
   3、灵活的学习方式、严谨的教学管理。
免试入学,学制2年,符合条件者共有4次申硕机会,且难度不大,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长假集中面授来校学习,也可选择周末上课;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不影响学员正常工作。学校为每个班级设有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服务学生。
   4、广受欢迎的办学方式、丰富的校友资源。
使学员建立起来自各行各业的同学联系,丰富的校友资源,将为学员的事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三、开设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四、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课程设制

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校考公开课(开卷)

2

英语

国家考试课

2

法理学

国家考试课

2

中国法制史

国家考试课

2

宪法学

国家考试课、宪行专业校考课

2

刑法学(总论、分论)

国家考试课、刑法专业校考课

总论2、分论2

民法学

国家考试课、民法专业校考课

2

物权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债权法(含合同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商法(含公司、证券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经济法理论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竞争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金融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企业法与公司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外国刑法学

刑法专业校考课

2

犯罪学

刑法专业校考课

2

   注:标注某专业校考课的课程,同时为其他专业的选修课。课程可能根据学校教学要求作个别调整。根据学生实际工作需求,将由针对性的可设诸如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学、房地产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军事法学、律师法学、国家赔偿法、港澳基本法与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鉴定、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WTO与中国法律等选修课程。根据学科发展,开设一些专题讲座及前沿学术报告。

五、报名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一定工作经验者。
   2、 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只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须由单位推荐,并经我校择优审查通过。

六、学制与教学方式
   1、 学制:2年
   2、 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 授课地点在 中国政法大学校内。
   周末班:5月24日 开学 集中班:5月初 开学

七、收费标准
   1、学费14000元;学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纳;报名费200元 考前辅导和资料费另收
   2、正式开课后,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视为自动退学,不退报名费、学费等。

八、学位申请与证书颁发
   1、 学员完成培养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证书。
   2、 推荐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规定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3、 公、检、法、司系统的优秀学员,可由单位推荐攻读我校五部委法硕,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4、 高等院校系统的优秀学员,推荐攻读我校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5、 成绩特别优秀的学员,推荐参加我校计划内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九、报名方式
   1、填写并提交报名资格审查。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一寸二寸照片各三张。
   电话:010-62270062
   传真:010-62229365
   联系人:王老师   叶老师

   地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西土城路25号 新一楼3-203

 

地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新一楼203